持續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
【學思踐悟】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培育發展若干區域性中心城市”。當前,我國城鎮化正從快速增長期轉向穩定發展期,城市發展正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歷史方位新變化與未來發展新要求交織疊加,迫切需要城市發展方式實現根本轉型。如何推動中心城市從傳統的“要素高地”向帶動區域協同發展的“賦能中樞”轉型,全面提升輻射帶動作用,不僅是中心城市自身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更成為一道關乎區域發展平衡、暢通國內大循環、支撐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時代課題。
中心城市在新發展格局中的戰略定位
提升中心城市發展能級、強化輻射帶動作用,是對生產力布局理論的創造性運用。新發展格局之“新”,關鍵在于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中心城市以其強大的要素集聚能力,形成了技術、資本、人才、信息的“引力場”,成為經濟循環中流量最大、密度最高的節點。然而,新發展格局的內在要求不僅是節點的強大,更是網絡關聯的通達。如果中心城市淪為要素資源的“截流壩”和“終點站”,不能發揮推動地區資源高效配置、功能有序擴散的“路由器”和“服務器”作用,則會導致區域發展結構失衡,形成經濟循環堵點、斷點。
因此,推動中心城市功能升級,要加快其實現從自身“要素高地”向互通“循環樞紐”的戰略提升。中心城市科技創新、金融服務、高端制造等核心功能,應如強勁動脈般向腹地輸送,激活區域網絡活力與韌性。這意味著中心城市必須擔當起雙重使命:一方面,要當好區域協調發展的核心引擎,實現從“一馬當先”到“萬馬奔騰”;另一方面,打破行政邊界壁壘,探索超大規模國家的跨區域協同治理新模式。
辯證看待中心城市的“集聚力”與“擴散力”
“要素虹吸”與“功能輻射”是中心城市發展中一對典型矛盾,二者既對立又統一,共同構成了發展的辯證運動過程。在發展初期,“要素虹吸”具有歷史必然性,是中心城市形成增長極、快速做大經濟總量的必要前提。沒有高質量的集聚,就談不上高水平的輻射。但當集聚發展達到一定閾值,交通、環境、土地和勞動力成本等“規模不經濟”現象日益凸顯,就會成為制約城市持續發展的瓶頸。
基于對發展階段的清醒認識,中心城市必須推動自身發展邏輯根本性轉變:從追求規模擴張式增長,轉向實現協同引領型發展。這意味著,中心城市的發展模式不再是“自我循環、大包大攬”,而是要在城市群、都市圈的廣闊空間中,通過專業化分工與協同合作重塑價值鏈、打開供需市場。其高附加值的核心功能不再局限于自身邊界內,而是通過輸出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智造服務”,與周邊地區空間資源、產業基礎、應用場景相結合,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的有機整體,在一個更廣闊的網絡中進行功能整合,構建起更具韌性和競爭力的區域創新鏈和產業鏈,共同締造“區域價值”。
當然,這一目標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會帶來短期陣痛。這就要求各方必須保持歷史耐心,堅定戰略定力,才能盡快擺脫對舊有增長模式的依賴。此外,這一躍遷必須依靠科學的頂層設計和有效的制度供給,通過主動打破壁壘、重塑激勵機制,引導并保障中心城市從“集聚壯大”的初級階段,邁向“輻射賦能”的高級階段。
系統謀劃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
以服務國家戰略為導向,明確區域功能分工定位。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首要任務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找準并明確區域內各城市的功能定位。中心城市須超越舊模式,主動承擔區域“戰略引領”和“服務平臺”的角色,聚焦于基礎研究、技術研發、金融服務、國際交往、總部經濟等核心功能。通過共同編制具有約束力的協同發展規劃,引導周邊城市依據自身比較優勢,發展成為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農業示范區、物流樞紐、生態涵養區等專業化功能節點,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內卷式”競爭。如上海正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并將其服務功能向長三角腹地延伸;廣州和深圳則作為核心引擎圍繞電子信息研發與制造,帶動周邊城市形成了高度專業化的產業分工體系。只有通過科學的頂層設計實現從“同質化競爭”到“差異化協同”的根本轉變,才能為區域一體化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以培育新質生產力為核心,共筑區域協同創新動能。為區域發展持續注入強大動能,關鍵在于協同培育新質生產力。中心城市作為科技創新核心承載,必須發揮“領頭雁”作用。一方面,聚焦“從0到1”的原始創新,牽頭組建跨區域的創新聯合體,依托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等“國之重器”,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腦機接口、具身智能等未來產業領域并取得突破。另一方面,暢通“從1到N”成果轉化鏈條,通過共建中試基地、共享應用場景等方式,將中心城市的創新優勢系統性地轉化為整個區域的產業優勢。如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溢出效應正輻射至整個安徽,上海張江與蘇州工業園區在生物醫藥領域的聯動發展,都是創新鏈與產業鏈跨區域融合的典范。通過形成中心策源、全域轉化的協同創新態勢,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
以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為抓手,在城市群都市圈破除循環堵點。基礎好、需求迫切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理應成為破除循環堵點、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先行區。以制度化手段率先系統性清除各類障礙,全面清理和廢除妨礙區域一體化及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實現市場準入、監管執法標準的統一。破除生產要素流動壁壘,建立統一的土地、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促進資本跨區域高效配置。著力破除人員流動的制度門檻,將推進公共服務同城化作為關鍵一招和“黏合劑”,加快推動社會保障跨城便捷服務、醫療教育資源擴容下沉、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積互認。
以空間協同和利益共享為核心,夯實區域一體化發展根基。超越行政區劃限制,創新空間協同組織模式,沿區域交通主要聯絡方向大力推動“創新廊道”模式,如長三角G60科創走廊、成渝中線科創走廊等,都將沿線城市的創新資源串珠成鏈。積極探索反向飛地等形態,如武漢支持都市圈城市在漢設立離岸科創園等“科創飛地”,通過“人才研發在中心、用才生產在周邊”,實現創新要素與空間資源的優化配置。健全利益共享與成本共擔機制,從根源上激發協同發展內生動力,如六松現代產業園按比例在安徽六安和上海松江兩地間進行財稅分成、統計分算,為破解跨區域合作的利益分配難題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此外,還應組建權威高效的實體化區域協調機構,創新跨區域協同立法與聯合執法,為各項協同事務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法治保障。
(作者:李棟,系清華大學城市治理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