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我現場聆聽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總書記鄭重宣布,“黨中央決定支持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當時,我真的很激動。會后,在接受《新聞聯播》采訪時,我沒想到自己會為此哽咽,一時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
41年前,我在中央黨校開始對改革的研究。38年前,時任海南建省籌備組組長許士杰到北京找到我,希望我到海南參與籌備建省工作。34年前,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正式掛牌成立。一路走來,我見證著海南這塊我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日益繪制出了最美的畫卷、寫就了最好的文章。
今天,我的心情也非常激動。1978年12月18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征程。在2025年12月18日這一天,海南自由貿易港正式啟動全島封關運作,在我國改革開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性意義,在海南發展歷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適應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戰略需求
適應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戰略需求,充分利用海南地處太平洋、印度洋交通要道的地緣優勢,打造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重要開放門戶,是中央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戰略目標,是國家的重大戰略,更是海南的歷史責任。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是打造國家重要開放門戶的重大舉措。這將使得海南在服務我國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積極開展高水平區域合作交流中扮演重要角色、發揮特殊作用。
1988年到1992年,我作為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省體制改革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參與了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初期改革開放的若干實踐。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發出了一個信號,即國家要辦比其他特區更“特”的特區。在建省辦經濟特區初期條件比較艱苦的環境下,按照國務院1988年24號文件提出的“海南的改革可以有更大的靈活性,要在國家宏觀計劃指導下,建立有利于商品經濟發展,主要是市場調節的新體制框架”的要求,海南從實際出發,積極大膽地進行了幾項超前的改革試驗,加快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基本形成。
當前,在世界經濟、政治、安全格局深刻調整,多邊主義和經貿秩序遭遇嚴重沖擊,世界經濟不確定性明顯上升的背景下,在12月18日這個特殊時間節點啟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全島封關運作,這是又一次發出信號。這不僅是海南自由貿易港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戰略部署,更是向國際社會發出中國堅定不移推進高水平開放、積極推進自由貿易進程、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的重要宣示。
當前,無論從區域合作的大勢來看,還是從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戰略布局的需求看,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依托區位優勢,加快打造面向太平洋、印度洋重要開放門戶,戰略意義重大。服務于打造“新時代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的國家戰略目標,海南自由貿易港全島封關運作,就是要加快推進核心政策落地,增強國內外對于我國堅定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自由貿易的信心;就是要更加積極主動地加強與東盟為主體的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區域合作,打造國內國際市場重要交匯點;就是要更加積極主動地對接世界最高水平開放形態,加快打造制度型開放新高地;就是要以制度型開放倒逼制度性變革,以制度集成創新打造全球領先的營商環境,吸引集聚優質要素。
封關不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完成時
封關是指將海南島全島建成一個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實施以“‘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封關,不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完成時,而是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起點。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要求,要在現有“零關稅”政策基礎上,逐步將“零關稅”商品覆蓋范圍由74%擴大到99%以上,帶動形成“低干預、高效能、絕大多數商品與貨物進出自由便利”的制度性安排;要主動適應國際經貿規則重構新趨勢,實施10-20項的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帶動形成以“既準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征的服務貿易自由便利制度;要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全面放開市場準入,加快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帶動形成投資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等。
自由便利是封關運作的基本原則,重要任務是用好國內大市場。這就需要以不降低與內地連通性為底線,在封關運作的具體實踐中進一步理順“一線放開”與“二線管住”的關系,形成“二線管住”更好服務“一線放開”的封關運作格局。例如,全島封關運作后,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經“二線”進入內地視同進口,這就要求“二線”領域的海關監管要在高度重視防范走私風險的同時,圍繞“零關稅”實施精準化的分類監管,并實現與RCEP等區域自貿協定下“零關稅”政策的有效銜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加工增值達到一定比例的貨物,免征關稅”的要求,在現有政策升級基礎上,根據行業差異性制定實施10%—30%的差異化加工增值比例,將研發、設計、運輸、倉儲等生產性服務環節納入加工增值范圍,實現與RCEP原產地規則的疊加,并對相關貨物有效實施原產地信用監管。
加快加緊核心政策落地
把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為引領我國新時代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是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戰略目標。要錨定這個戰略目標不動搖,全面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深入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
全面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首要的是加快加緊核心政策落地。這是適應大勢、服務全局的重要舉措,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質性運作的基本要求。“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是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的核心,是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交通運輸、人員往來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的重要條件。“零關稅”不簡單是一個關稅水平問題,更是一項特殊的制度安排。在這個前提下,海南自由貿易港其他各項政策落地就有了重要條件。在“低稅率、簡稅制”方面,在前期探索的基礎上,要按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的要求,盡快實現低稅率政策向普惠制拓展。同時,創造條件盡快推進將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進行簡并,在貨物和服務零售環節征收銷售稅。
從過去幾年的實踐看,核心政策落地直接依賴于全島封關運作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制度安排。要通過清晰的制度邊界確立“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地位,形成加快核心政策落地的穩定預期。在封關運作的關鍵當口,要按照“國家建立健全全島封關運作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制度”的要求,實現由全國統一的海關監管制度向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制度的順利轉變;要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稅負水平明顯降低”的要求,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創新性執行“183天”的享惠要求,并實現企業所得稅由特殊優惠政策向普惠性的制度安排轉變;要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要求,加快推進稅制減并改革,實現“簡稅制”。同時,盡快開展對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實行正面清單管理,明顯提升島內居民獲得感。
1987年12月24日,在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前夕,我離開中央機關踏上海南島,說好的2年就回北京,一晃就在海南待了近38年。從研究研討特別關稅區到建言自由貿易港,走向大開放,是我38年來建言海南的一條主線。一個島嶼要發展,關鍵在于開放;要發揮在國家改革開放全局中的戰略旗幟作用,更在于錨定重要開放門戶的戰略目標。今天,海南自由貿易港終于落地。這是海南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在這樣一個重大歷史機遇到來的時候,需要每一個在海南工作、生活的人,為海南的更好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相信封關運作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必將成為中國新時代的開放熱土、創業熱土、創新熱土。(作者是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海南自由貿易港研究院院長)








